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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合同是指中國境內的中方與中國境外的外方之間就我方接受進口貨物并支付貨款而達成的協(xié)議。進口合同格式一般由我方備制,一式二份,經(jīng)我方簽章后,遞交對方簽回一份,留檔備查。出口合同簽訂流程需要注意什么?一、合同條款
進口合同的內容與出口合同大體相同,共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約首,約首主要包括合同名稱、編號、訂約日期和地點,當事人名稱和地址、適用的法律等。第二部分是合同的本文,即基本條款,包括商品名稱、品質規(guī)格、數(shù)量、包裝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一般包括備貨、催證、審證、改證、租船、訂艙、報關、報驗、保險、裝船、制單、結匯等工作環(huán)節(jié)。在這些工作環(huán)節(jié)中,以貨(備貨)、證(催證、審證和改證)、船(租船、訂艙)、款(制單結匯)四個
法律主觀:進出口合同屬于買賣合同的一種,其基本內容一般需要包括:1、雙方當事人的名字及住所;2、標的及數(shù)量;3、價款或報酬;4、履行期限、地點以及方式;5、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等。根據(jù)《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的規(guī)
出口合同的履行流程:1、備貨與報驗,2、催證、審證和改證,在履行憑信用證付款的出口合同時, 應注意做好催證、審證和改證工作。3、租船訂艙,按CIF或CFR條件成交時,賣方應及時辦理租船訂艙工作,如系大宗貨物,需要辦理租船手
外貿(mào)進出口合同主要內容包括:1、甲方和乙方的基本身份信息;2、簡介外貿(mào)基本情況;3、合同期限及標的物驗收標準:4、標的物的金額及支付方式;5、標明其他費用;6、雙方的權利和責任;7、違約條款;8、爭議解決方式;9、合同生效方式。外貿(mào)進
關于出口買賣合同(篇1) 于19___年___月___日,___先生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售方),___先生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鑒于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性能、數(shù)量經(jīng)雙方確認,并簽
出口合同
【分 類】 房屋類合同 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暫行條例> 細則》的規(guī)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的實際面積與暫測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不含)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售價進行結算;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之差超過暫測面積的±___%(含)時,
領取進口/出口許可證由買方/賣方負責。本合同在雙方取得進口/出口許可證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賣方:___代表:___法定地址:___傳真:___年___月___日 買方:___代表:___法定地址:___
二、委托代理權限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范圍內實施外貿(mào)代理行為,乙方接受委托,負責對外聯(lián)絡、對外簽訂和協(xié)助甲方執(zhí)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mào)合同)。外貿(mào)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mào)合同文本提交給甲方審查,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后,按照本合
外貿(mào)進出口合同主要內容包括:1、甲方和乙方的基本身份信息;2、簡介外貿(mào)基本情況;3、合同期限及標的物驗收標準:4、標的物的金額及支付方式;5、標明其他費用;6、雙方的權利和責任;7、違約條款;8、爭議解決方式;9、合同生效方式。外貿(mào)進
一份完整的外貿(mào)合同英文如下:日期: 合同號碼:date:contract no.:買方:(the buyers)賣方: (the sellers)茲經(jīng)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條款由買方購進,賣方售出以下商品:this contractis made byandbetweenthe buyersandth
外銷合同怎么寫?
該物業(yè)公司的說法是不可信的。1.維修基金由業(yè)主共同承擔,本來就來源于業(yè)主,實際上那150萬中就已經(jīng)包含了業(yè)主,也就是你的房東繳納的維修基金。所以現(xiàn)在再收取該筆費用用于補充維修基金涉及重復收費。2.維修基金本來就用于
1 、拖車到了,先過磅記錄凈重、核對司機的車牌號,貨柜號、要單據(jù),手機拍照 2 裝柜過程中要多拍照片,可發(fā)給出口客戶看,后期也可以防止出現(xiàn)問題、方便查找;關門時要拍照,最后還要整體拍照 3 再次過磅,記錄毛重
1:根據(jù)以上信息做一份 發(fā)票和箱單(找國內供貨商索要貨物的凈重,毛重和體積)。2:尋找船務公司詢問下周的開往倫敦方向的船名航次,然后訂倉。3:計算好集港日期,找一家物流公司聯(lián)系裝箱日期。4:將出口的貨物做好商檢準備
1、是的,以哪個公司出口,發(fā)票就開哪個公司的抬頭,并且還要收外匯,你所在公司結匯,然后把錢轉給這個A公司。你所在公司還要和A公司簽定一份代理協(xié)議,A公司還會給你所在公司幫A公司出口的代理費。2、如果那個A公司有進出
一.客戶詢盤:一般來說,客戶在下正式的PurchaseOrder之前,都會有相關的OrderInquiry給業(yè)務部,做一些細節(jié)上的了解。二.報價:對于出口產(chǎn)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chǎn)品的質量等級、產(chǎn)品的規(guī)格型號、產(chǎn)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chǎn)品數(shù)
一、報價:在國際貿(mào)易中一般是由產(chǎn)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mào)易的開始。其中,對于出口產(chǎn)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chǎn)品的質量等級、產(chǎn)品的規(guī)格型號、產(chǎn)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chǎn)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chǎn)品的運輸方式、產(chǎn)品的材質等
和合同或者形式發(fā)票類似了
假設你是一個外貿(mào)公司,要出口一個產(chǎn)品,描述該產(chǎn)品的性能,質量,包裝,保險,合同條款,運輸?shù)姆矫?。謝
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mào)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14)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
第三部分是約尾,約尾包括合同的有效期、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買賣雙方的簽字等。根據(jù)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接受通知到達發(fā)盤人時生效。如合同未另行規(guī)定生效條款,訂約日期即合同的生效日期。國際貿(mào)易合同是各國經(jīng)營進出口
出口銷售合同范本 賣方:xxx 地址:xxx郵碼:xxx 電話:xxx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買 方:xxx 地址:xxx 郵碼:xxx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產(chǎn)品
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出口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口合同 篇1 合同號碼:___ 賣方:___ 買方: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及嘜頭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中規(guī)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金額為___。(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guī)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5)所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由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由包括戰(zhàn)爭、封鎖、沖突、叛亂、罷工、雇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
外貿(mào)進出口合同主要內容包括:1、甲方和乙方的基本身份信息;2、簡介外貿(mào)基本情況;3、合同期限及標的物驗收標準:4、標的物的金額及支付方式;5、標明其他費用;6、雙方的權利和責任;7、違約條款;8、爭議解決方式;9、合同生效方式。外貿(mào)進
進出口合同怎么書寫
法律分析:出口合同沒有固定格式,因人而異,因公司而異。需要體現(xiàn)的主要信息:買賣雙方名稱信息,貨品名稱、型號、價格,合同號,合同日期,最后是雙方的簽章。出口合同中貨物品質應符合合同的規(guī)定,并且貨物品質應符合法律的要求。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jīng)]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一、出口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1、出口合同沒有固定格式,具體情況可以增加后減少約定信息。但是必須需要體現(xiàn)的主要信息:買賣雙方名稱信息,貨品名稱、型號、價格,合同號,合同日期,最后是雙方的簽章。出口合同中貨物品質應符合合同的規(guī)定,并且貨物品質應符合法律的要求。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jīng)]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二、出口合同模板出口合同賣方: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第一條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及嘜頭:___________第二條數(shù)量、單價、總值:___________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按FOB值計算第三條裝運期限:___________第四條裝運口岸:___________第五離港口岸:___________第六條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第七條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___________國的___________銀行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國到期第八條單據(jù):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第九條裝運條件: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第十條品質和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第十一條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第十二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賣方:(蓋章)_________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立
無論是FOB或CFR,貨物的風險都是從貨物越過船舷起,轉移到保險公司。 如果要保出口倉庫到裝船前的風險,出口方應另辦國內運輸險?;蛘卟挥肍OB,用FCA。倉至倉條款有其限定性。投保陸運險來消除從發(fā)貨人倉庫到裝運港之間的保險盲區(qū) 以FOB和CFR的價格條款成交的合同,為了避免發(fā)生在裝運港發(fā)貨人的倉庫和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貨損這一保險盲區(qū),對于高價值的貨物,國內出口商可以在裝船前單獨向保險公司投保國內運輸險,即陸運險(OVERLAND TRANSPORTA-TION RISKS),這樣一旦發(fā)生貨損時,國內出口商即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尤其是在國內出口商所在地距離裝運港比較遠的情況下。雖然這會增加國內出口商的資金負擔,但國內出口商對外報價時可把這一部分費用考慮進去。同時國內出口商也可以考慮改變長期使用的FOB貿(mào)易術語,而改用國際多式聯(lián)運的貿(mào)易術語FCA,貨物風險在貨交第一承運人時候就會轉移,尤其交貨地點在內地城市而非海港。倉至倉條款"具備如此性質,往往使一般人產(chǎn)生誤解,認為只要采用了此條款,無論在任何階段發(fā)生的保險風險,其損失都可由保險公司賠償。這種認識的局限性往往導致進出口企業(yè)的經(jīng)濟損失,使得運輸貨物在某階段的損失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究其原因,主要是人們忽視了因貿(mào)易風險的轉移引起的保險利益的變化。其中的主要問題是:首先,進出口公司要得到運輸貨物的保險賠償,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第一,所發(fā)生的風險是在保險責任范圍之內。第二,所遭受的損失與發(fā)生的風險之間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第三,在保險標的遭受風險時,索賠人對其具備保險利益,即貨物損失與索賠人之間存在利害關系。第四,依照"倉至倉條款",被保險貨物遭損的時間和地點是在保險期間之內。這四個條件須同時具備,缺少其中任何一個,索賠人都不會得到賠償。 其次,依照國際貿(mào)易習慣,買賣雙方在海上運輸中的風險,一般是以貨過船舷為界限來劃分的。即貨物裝船前的風險由賣方承擔,裝船后的風險由買方承擔,所以貨物在裝船前對賣方具有的保險利益,裝船之后轉移到對買方具有保險利益。如前所述,不具備保險利益則得不到保險賠償,因此,盡管"倉至倉條款"涵蓋全部運輸過程,若損失在裝船前發(fā)生則索賠權僅在賣方,若損失在裝船后發(fā)生則索賠權大都轉到了買方。 再者,依照國際貿(mào)易習慣,不同的貿(mào)易價格條件,買賣雙方所承擔的權利義務也不同。僅就辦理保險而言,CIF和CFR價格條件成交的業(yè)務,由賣方依照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辦理保險。但如果保險公司出具的貨物運輸保險單是以買方為被保險人,盡管采用"倉至倉條款",賣方在裝船前的貨物風險在此保單項下因不具備保險利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另外,根據(jù)我國習慣做法,進口公司往往采取與國內直接用戶訂立銷售合同的方法將進口貨轉賣并由直接用戶到港口提貨。若該購銷合同規(guī)定為艙底或港口交貨,如處理不當就會使得因貨物所有權的及早轉移,本來可以依照"倉至倉條款"一直使保險責任延續(xù)至內地倉庫的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單失去可靠的保障性。 那么,進出口企業(yè)應如何巧妙利用"倉至倉條款"才能做到既節(jié)省費用又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呢? 第一,在出口公司投保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時,應將自己作為被保險人,然后將保險單背書轉讓給國外進口商。這樣可以利用外商付來的保險費,充分運用"倉至倉條款"的承保范圍,在不另付保險費、不須另辦保險的情況下,使自己在裝船前階段的風險得到了保障。 第二,進出口公司在辦理運輸貨物保險時,要將所托貨物在裝卸海港通過陸上、水上運輸延到內地階段的風險合并在一張遠洋運輸貨物保險單中投保。對此,保險人一般都可按客戶需求承保,而且保險價格也會得到優(yōu)惠。這樣,可避免對海運過程的兩端延伸到內地階段另外購買保險,費用可節(jié)省一半至三分之二。應當特別注意的是,保險單中從內地到港口,又從港口到內地,起訖地點一定要表述清楚準確,以免產(chǎn)生漏?;蜇熑问占?。 第三,若進口貨物由國內用戶或國內貿(mào)易公司接貨并集中運往內地,進口公司除了應按前述將內地段的運輸與遠洋運輸一并投保貨物保險外,進口公司還應注意將提單和保險單及時轉讓給國內直接用戶或貿(mào)易公司,使得在"倉至倉"范圍內應享受的保險保障得以繼續(xù)。 第四,進出口公司應注意"倉至倉條款"的時間界限,盡量在條款規(guī)定的時間范圍內完成運輸任務,如貨物在港口停留時間不能超過60天。另外,在中途要對貨物出售或分配分派,貨物抵達出售或分派地點之后,則超出了"倉至倉條款"的范圍,須另行購買保險。 三種條件下“倉至倉”條款的風險控制 區(qū)別:三種條件下“倉至倉” 某外貿(mào)公司分別以FOB、CFR、CIF價格簽訂三筆出口合同。有關保險均投?!皞}至倉”條款的一切險。貨物向起運地倉庫運往裝運港途中均遭受承保范圍內的損失。憑保險單向保險公司索賠,但結果只有CIF合同項下的貨物索賠才未被保險公司拒絕。其原因就在于FOB和CFR合同下的索賠條件不夠,其中主要源于可保利益。 FOB、CFR條件下,賣方在貨物發(fā)生意外時,對該保險標的享有可保利益,但不是保險單的被保險人(買方)或合法的受讓人,因而與保險公司之間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因此賣方?jīng)]有索賠權。 緣何買方索賠也遭拒絕呢?因為是買方雖然是保險單的被保險人或持有人,與保險公司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但他當時對該單還尚未取得所有權,故對貨物裝船前發(fā)生的風險損失不負任何責任。因此,他對裝船前的標的不具有可保利益,所以同樣不具備索賠條件。 CIF條件下,由賣方投保,與保險公司間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而且,裝船前的風險由賣方承擔,具有可保利益,所以保險公司才給予賠償。 可見,在不同的貿(mào)易術語下,并不是說只要貨損發(fā)生在“倉至倉”條款所涵蓋的運輸途中,且為承保責任范圍內的風險所造成的,保險公司就會賠償。關鍵是要看損失發(fā)生時,被保險人是否對貨物具有可保利益。 人們對“倉至倉”理解上的錯誤關鍵就在于此。與保險公司之間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就無權行使索賠權,這一點大家都很明白。而我們判斷某一時刻誰對貨物享有可保利益時,標準就是在該階段誰承擔貨物的風險。這也是依可保利益的含義而做的。 比如,在FOB、CFR條件下。海運貨物保險由買方辦理,買賣雙方風險、責任劃分均以裝運港船舷為界。雖然根據(jù)“倉至倉”條款,貨損發(fā)生在其涵蓋的運輸途中,但是,買方對此段的貨損不負責,對貨物不具可保利益,就不能要求索賠。 由此可見,在FOB和CFR條件下,保險責任起訖實際上是“船”至“倉”。因為雖由買方投保,但依照風險劃分界限,買方一般不會辦理貨物裝船前的保險。只有在CIF價格術語下,保險責任起訖才是真正的“倉”至“倉”。因為,此時保險由賣方辦理,自貨物運離起運地倉庫到越過船舷為止,貨損是由賣方承擔的(擁有可保利益);賣方在貨物裝船后交單結匯時,將這種可保利益通過對提單和保險單的背書轉讓給銀行,買方付款贖單后,可保利益也隨即轉讓到其手中。這樣看來,從起運港發(fā)貨人倉庫開始一直抵達目的港收貨人倉庫為止,整個過程中如果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風險,被保險人都能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 建議:三種條件下“倉至倉”的風險防范 在FOB、CFR條件下,賣方怎樣解決裝船前的風險呢?由于是買方投保,如果由于某些原因貨物遭拒收或拒付,賣方又該怎么辦呢?在CIF條件下,賣方投保是否完全是為了買方利益,該怎樣選擇投保的險種呢? 貨物裝船前,在FOB、CFR條件下,因是買方投保,賣方無法持有保險單;又由于買方投保時不具備可保利益,即沒有貨物所有權,因此無法將保單轉讓給賣方,所以賣方也無法成為保單收讓人。 所以,賣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為此,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一定要自行投保從倉庫至裝運港這一距離的“路運險”,來規(guī)避可能發(fā)生的風險。FOB和CFR條件下,由買方辦理保險,貨物裝上船后,風險責任也一并轉移給買方。 但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包括買方無力支付貨款、不可抗力或貨物與樣品不符等等,導致貨物收或拒付,此時賣方若采用出口轉內銷的種種方案的話,或在運輸途中受損,本已轉移的風險現(xiàn)在卻又轉回來了。像這樣由于買方意外據(jù)收貨物而產(chǎn)生的賣方對貨物的利害關系,海上叫做“或有利益”。 海上保險業(yè)對此開辦了一種賣方或有利益保險。主要就是針對采用FOB、CFR兩種價格術語而且又是采用托收付款方式時,作為出口商因沒有銀行信用保障,又無海運保險的保障。如果賣方在貨物裝船前投保此險,對于買方拒收且貨物遭受承保責任范圍內的風險,賣方可從保險人那里獲得賠償。當然為保險起見,CIF條件下也可投保此險。 在CIF條件下,賣方投保并不完全是代辦性質的,如本案,至少貨物裝船前這一段是為自己利益投保的。所以賣方必須根據(jù)自己產(chǎn)品的特點,投相應的保險,不可疏忽大意。實踐中,不論“倉至倉”條款是否完整,賣方都應做好裝船前的風險防范。
見《國際貿(mào)易與實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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