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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大體可以分為三個方面:對外貿易立法管理、對外貿易經濟調控手段及對外貿易行政管理。一、我國對外貿易立法管理主要是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進行的,該法管理的對象主要有:貨物貿易、技術貿易、服務
(一)海關監(jiān)管是實現貿易管制的重要手段 (二)報關是海關確認進出口貨物合法性的先決條件 四、我國對外貿易管制的基本框架和法律體系 (一)基本框架(重點)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制度是一種綜合管理制度,主要由下列的制度構成:1、海
我國的外貿管制制度是由進出口許可制度(包括貨物、技術進出“許可和經營許可)、對外貿易經營者管理制度、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對外貿易救濟措施以及海關監(jiān)管和其他有關的管理制度組成的一種綜合性制度。
法律主觀: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可分為五類,具體包括:對貿易外匯的管制;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對資本輸出入的管制;對黃金、現鈔輸出入的管制;對外匯匯率的管制等。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六十一條 進出口
我國的對外貿易管制制度。
我國對外貿管制按管制對象可分為貨物進出口貿易管制、技術進出口貿易管制和國際服務貿易管制。(√) 7、關稅配額管理是指以國家各主管部門簽發(fā)許可證件的方式來實現各類限制進口的措施。(×) 8、對外貿易經營者只能在國家允許的范圍內
(一)基本框架(重點)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制度是一種綜合管理制度,主要由下列的制度構成:1、海關監(jiān)管制度 2、關稅制度 3、對外貿易經營者管理制度 4、進出口許可制度 5、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 6、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 7、
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制度是一種綜合管理制度,主要由海關監(jiān)管制度、關稅制度、對外貿易經營者管理制度、進出口許可制度、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以及貿易救濟制度等構成。由于我國對外貿易管制是一種國家管制,因
貿易管制措施是由有關進出口綜合管理制度組成: 主要有進出口許可制度、海關制度、關稅制度、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管理制度、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以及貿易救濟制度等構成。 •貨物、技術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 定
我國的外貿管制制度是由進出口許可制度(包括貨物、技術進出“許可和經營許可)、對外貿易經營者管理制度、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對外貿易救濟措施以及海關監(jiān)管和其他有關的管理制度組成的一種綜合性制度。
法律主觀: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可分為五類,具體包括:對貿易外匯的管制;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對資本輸出入的管制;對黃金、現鈔輸出入的管制;對外匯匯率的管制等。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六十一條 進出口
我國對外貿易管制的主要內容是我國貨物、技術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對貿易外匯的管制。貿易外匯收支是決定一國國際收支狀況的最主要項目,因此對貿易外匯的管制就成為各國外匯管制的重點。(2)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非貿易外匯收支的范圍比較廣泛,除貿易外匯和輸出入國境的國際資本以外的一切
1、海關監(jiān)管制度 2、關稅制度 3、對外貿易經營者管理制度 4、進出口許可制度 5、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 6、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 7、貿易救濟制度 多選題(07年考題)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制度是由一系列管理制度構成的綜合管理
法律主觀: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可分為五類,具體包括:對貿易外匯的管制;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對資本輸出入的管制;對黃金、現鈔輸出入的管制;對外匯匯率的管制等。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六十一條 進出口
我國的外貿管制制度是由進出口許可制度(包括貨物、技術進出“許可和經營許可)、對外貿易經營者管理制度、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對外貿易救濟措施以及海關監(jiān)管和其他有關的管理制度組成的一種綜合性制度。
管制有哪幾類,我國外貿管制制度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以外貿法為基本框架,以其他相關條例為補充的相對健全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構成了我國貨物、技術和服務進出口管理的法律制度。外貿法除對立法目的、適用范圍、主管部門以及基本原則等進行總則性的規(guī)定外,主要就對外貿易經營者、貨物進出口與技術
主要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盡快修訂對外貿易法律 為全面履行入世承諾,適應入世過渡期后面臨的新形勢,急需迅速建立一整套完備的法律法規(guī)來管理我國的對外貿易。首先應對現行《外貿法》進行必要的修訂。現行《外貿法》是
法律主觀: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可分為五類,具體包括:對貿易外匯的管制;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對資本輸出入的管制;對黃金、現鈔輸出入的管制;對外匯匯率的管制等。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六十一條 進出口
1、對外貿易管制是政府的一種強制性行政管理行為。是指一國政府為了國家的宏觀經濟利益、國內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締結或加入國際條約的義務,確立實行各種制度、設立相應管理機構和 規(guī)范對外貿易活動的總稱。2、目前國際上對對外
我國對外貿易管制的基本框架是什么?只限于哪些法律體系?
1、國有企業(yè)的經營領域應有所限定,即控制國有經濟的規(guī)模,壓縮國有企業(yè)陣線。改變過去一談公有制為主體,國有企業(yè)就應該在所有領域里經營,否則就是對公有制地位的動搖。應該通過立法,限定國有企業(yè)的經營范圍,使國有企業(yè)退出一定的經營領域,國有企業(yè)主要經營公益性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領域,即使在這些領域也應允許其他經濟成分的經營,以防壟斷。在國有企業(yè)要退出的領域,對現在國有企業(yè)采取國有民營和拍賣的做法。 2、對絕大部分國有企業(yè)實行公司化、法律適用于商事化,使其真正成為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即對國有企業(yè)進行嚴格的分類,國有國營和公司法人企業(yè)嚴格限定。改變過去凡是國有企業(yè)必須單一所有制的模式,對絕大部分的國有企業(yè)進行股份制改制。國有企業(yè)的概念應該嚴格限定,除非企業(yè)資金國家完全所有或國家控股比例50%以上可稱國有企業(yè)。 3、對國有企業(yè)的考核要強調營利性,改變過去天然擔負實現國家政策和計劃使命,重在其完成國家和社會目標的習慣做法,激發(fā)國有企業(yè)的競爭和營利意識。 4、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職業(yè)化,改變過去官員化和政治化的做法,強調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必須從經營實體的優(yōu)秀人員中產生,不得從國家機構人員中產生。同時進行有關經理人員的立法,對其待遇和責任進行法律規(guī)定,從而使其樹立責任感和義務感。 5、職工民主管理實際化,改變過去走形式、擺樣子的做法。一是采取職工持股,實際參與管理;二是加強立法,通過勞動法、工會法、企業(yè)職工代表會法和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法等,為職工參加公司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提供法律依據。 6、對國有企業(yè)的管理由政府部門直接管理轉變?yōu)橐蚤g接管理為主。減少中央政府控制的國有企業(yè),擴大國家控制企業(yè)集團公司的數量,擴大國家國有資產投資經營公司的規(guī)模,擴大地方政府的國有企業(yè)。 7、國家對國有經濟的管理由實物形態(tài)的管理向價值形態(tài)的管理轉變。國有經濟的實物化管理的觀念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經濟的管理應貨幣化,這樣有利于國有資產的有效管理和增殖。 8、國有企業(yè)的股份制改造從重視籌資功能向重視經營機制轉變,從重視股權分散化向重視法人持股的方向轉變。在一些地方熱衷于搞股份制,主要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使得股份制改造很不規(guī)范。還有的地方一談股份制就想到發(fā)行公眾股票、上市,認為只有股權分散化才是方向。在我國,對國有企業(yè)的股份制改造重在機制的轉換。而股權結構應以法人持股為主。 9、國有企業(yè)的經營方式的政策性調整向企業(yè)制度的創(chuàng)新轉變。過去國有企業(yè)的改革一直是沿著放權讓利、搞經營方式改革的路子走的,事實證明國有企業(yè)難以大面積搞活。為此,國有企業(yè)的深層次的改革必須進行制度創(chuàng)新。 10、國有企業(yè)由數量上占主導向在素質、質量、重要戰(zhàn)線上占主導轉變。過去一提國有經濟占主導地位,人們的觀念就是國有企業(yè)應該在數量上占絕對優(yōu)勢?,F在搞市場經濟,使我們看到國有企業(yè)應該在素質、質量和重要戰(zhàn)線占主導地位。這要看你們之間的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即如果你們簽訂的是試制合同,即約定是你們委托加工企業(yè)試做產品,且規(guī)定該試做費用有你們承擔,那么,產生的費用就應該由你們承擔。如果你們簽訂的是買賣合同,且合同中不但約定了貨物的品質,還約定了交貨期限,而生產廠生產的產品不符合合同對品質的約定,又不能夠按期交貨,那么你們不但可以不付款,還要追究生產廠沒有按時交貨的違約責任。 總之,究竟應該如何處理,需要看你們與生產廠之間的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并依據合同的條款而定。
1、關稅制度 關稅制度是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設置的海關對其征收稅賦的一種制度。主要有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目的的財政關稅和主要以保護本國相關產業(yè)為目的而征收的保護性關稅。我國在征收莢稅時.從保護本國產品與外國產品的競爭的目的出發(fā),實行保護關稅政策。這一政策主要是通過我國的海關稅則政策以及體現這種政策的海關稅則來體現的 。 2、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管理制度 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以及相關法律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我國對外貿易法規(guī)定,我國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管理制度。為了鼓勵對外經濟貿易的發(fā)展,發(fā)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保障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對外自主權.國務院對外經濟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對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涉及到的相應內容做出了規(guī)范,對外貿易經營者在進出口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這些法律、法規(guī)的總和構成了我國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管理制度是我國對外貿易眾多管理制度之一。 3、貨物進出口許可制度 進出口許可實際上是國家對進出口的一種行政管理程序.既包括進出口許可證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u國家許可為前提條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續(xù)。貨物進出口許可制度作為一項非關稅措施.是地界各國管理進出口的一種常見手段,在國際貿易中長期存在,并廣泛運用。 4、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 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是指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據我國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M及我國政府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對出入我國國境的貨物及其包裝物、物品及其包裝物、交通運輸工具、運輸設備和進出境人員實施檢驗、檢疫監(jiān)督管理的法律依據和行政手段的總和。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實行目錄管理,即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對外貿易需要,公布并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 5、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 《對外貿易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匯、用匯。這里所提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就是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即國家外匯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對外貿易法>、國務院《外匯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對包括經營項目外匯、資本項目外匯、金融機構外匯業(yè)務、人民幣匯率的生成機制和外匯市場等領域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是我國實施外匯管理的主要手段,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是我國外匯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份。
我國的對外貿易管制措施主要表現在下面四個方面: ①進出口許可證制度; ②保護生產的關稅政策和海關的貨運監(jiān)管、查禁走私; ③外匯管制制度; ④進出口商品品質檢驗和管制。 世界各國除少數外都規(guī)定有不同程度的對外貿易管制措施,不同的國家措施的側重點可能會不一樣,不過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 關稅方面的措施 第二 非關稅壁壘 一、 進口配額制 二、 進口許可制 三、 自動出口配額 四、 外匯管制 五、 政府采購 六、 最低限價 七、 進口押金制度 八、 海關估價制度 九、 復雜的技術標準、衛(wèi)生檢疫規(guī)定和商品包裝與標簽規(guī)定 第三 獎勵出口的措施 第四 出口管制措施
1、關稅制度 關稅制度是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設置的海關對其征收稅賦的一種制度。主要有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目的的財政關稅和主要以保護本國相關產業(yè)為目的而征收的保護性關稅。我國在征收莢稅時.從保護本國產品與外國產品的競爭的目的出發(fā),實行保護關稅政策。這一政策主要是通過我國的海關稅則政策以及體現這種政策的海關稅則來體現的 。 2、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管理制度 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以及相關法律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我國對外貿易法規(guī)定,我國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管理制度。為了鼓勵對外經濟貿易的發(fā)展,發(fā)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保障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對外自主權.國務院對外經濟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對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涉及到的相應內容做出了規(guī)范,對外貿易經營者在進出口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這些法律、法規(guī)的總和構成了我國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管理制度是我國對外貿易眾多管理制度之一。 3、貨物進出口許可制度 進出口許可實際上是國家對進出口的一種行政管理程序.既包括進出口許可證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u國家許可為前提條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續(xù)。貨物進出口許可制度作為一項非關稅措施.是地界各國管理進出口的一種常見手段,在國際貿易中長期存在,并廣泛運用。 4、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 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是指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據我國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M及我國政府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對出入我國國境的貨物及其包裝物、物品及其包裝物、交通運輸工具、運輸設備和進出境人員實施檢驗、檢疫監(jiān)督管理的法律依據和行政手段的總和。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實行目錄管理,即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對外貿易需要,公布并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 5、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 《對外貿易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匯、用匯。這里所提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就是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即國家外匯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對外貿易法>、國務院《外匯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對包括經營項目外匯、資本項目外匯、金融機構外匯業(yè)務、人民幣匯率的生成機制和外匯市場等領域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是我國實施外匯管理的主要手段,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是我國外匯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份。
一、管制分類如下: 兩類管制: 1.經濟管制:對價格、市場進入和推出條件、服務標準等進行的控制。例如公用設施管制,電話、天然氣、水。 2.社會管制:這類管制用來保護環(huán)境以及勞工和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其有關規(guī)定可以用以矯正經濟活動所引起的各種派生后果和外部性問題。例如:凈化空氣水源、確保核安全。 二、我國外貿管制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我國的外貿管制制度是由進出口許可制度(包括貨物、技術進出“許可和經營許可)、對外貿易經營者管理制度、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對外貿易救濟措施以及海關監(jiān)管和其他有關的管理制度組成的一種綜合性制度。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貨物、技術進出口許可制度 進出口許可制度作為一項非關稅措施,是世界各國管理進出口的一種常見手段,在國際貿易中廣泛運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對外貿易按對象劃分為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和國際服務貿易。在我國,對于那些屬于國家進出口許可管理范圍的貨物和技術(定期由國務院下屬相關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目錄),依法獲取進出口許可證是企業(yè)進出口這些貨物或技術的必要條件。同時,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于一些特殊進出口商品,如瀕危野生動植物與進出口、敏感物項和技術的出口、藥品藥材的進出口、文物的出口、黃金及其制品的進出口音像制品的進口和廢物進口等,要求事先申領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明。這些許可證件和批文,作為允許相關貨物或技術進出口的證明文件,報關時,必須向海關交驗,否則,海關不予放行。我國關于貨物、技術進出口許可證件和批準文件的管理范圍.內容和管理程序的規(guī)定,構成了我國貨物、技術的進出口許可制度。 進出口許可制度不僅是我國對外貿易管制的核心管理制度,而且也是我國外貿管制的主要實現方式之一。 (一)我國貨物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及其范圍 我國貨物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的管理范圍包括禁止進出口貨物、限制進出口貨物和部分實行自動進出口許可管理的自由進出口貨物,其中以限制進出口貨物為主體。 1.禁止進出口貨物的范圍及其管理 我國政府明令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包括:列入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的“禁止進出口貨物目錄”的商品、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明令禁止進出口的商品以及其他因各種原因停止進出口的商品。 (1)禁止進口貨物: 列入《禁止進口貨物目錄》商品。目前,我國公布的禁止進口貨物目錄共五批,其中; ——國家制定《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一批)是從我國國情出發(fā),為履行我國所締結或者參加的與保護世界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相關的一系列國際條約和協定而發(fā)布的,其目的是為了保護我國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和生態(tài)資源。如國家禁止進口屬破壞臭氧層物質的“四氯化碳”、禁止進口屬世界瀕危物種管理范圍的“犀牛角”和“虎骨”。 ——《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二批)均為舊機電產品類,是國家對涉及生產安全(壓力容器類)、人身安全(電器、醫(yī)療設備類)和環(huán)境保護(汽車、工程及車船機械類)的舊機電產品所實施的禁止進口管理。 —《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三、第四、第五批)所涉及的是對環(huán)境有污染的固體廢物類,包括城市垃圾、醫(yī)療廢物、曾鉛、油淤渣等13類廢物。 二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明令禁止進口的商品 三是其他商品。例如: ——停止進口以cFc一12為制冷工質的汽車及以cFc~12為制冷工質的汽 車空調壓縮機(含汽車空調器)。 停止進口方向盤右置的汽車。 ——停止進口日服裝、國產手表復進口、Ⅷ因子制劑等血液制品、黑人牙膏 等。 (2)禁止出口貨物: 一是列入《禁止出口貨物目錄》商品。目前,我國公布的禁止出口貨物目錄是指《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一批)和《禁止出口貨物耳錄》(第二批)。 ——國家制定《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一批)是從我國國情出發(fā),為履行我國所締結或者參加的與保護世界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相關的一系列國際條約和協定而發(fā)布的,其目的是為了保護我國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和生態(tài)資源。如國家禁止出口屬破壞臭氧層物質的“四氯化碳”、禁止出口屬世界瀕危物種管理范疇的“犀牛角”和“虎骨”、禁止出口有防風圓沙作用的“發(fā)菜”和“麻黃草”等植物。 ——國家制定《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二批)主要是為了保護我國匱乏的森林資源,防止亂砍濫伐。如禁止出口截面直徑>4cm、長度>lOcrr·棒狀木炭。 二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明令禁止出口的商品。例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發(fā)現并有重要價值的野生植物。 三是其他商品,如禁止出口勞改產品等單行規(guī)定。 貨物既然被納入禁止進出口之列,任何已經被國家授予進出口經營權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都不得擅自進出口這樣的貨物。根據國家有關禁止進出口的規(guī)定,國家對外貿易主管機關與進出境主管機關都有責任與義務在貨物進出境整個過程中,對違反禁止進出H規(guī)定的貨物依法查處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必要的防范。例如,根據我國《海關法》的規(guī)定,我國海關在對進出境貨物實行監(jiān)管的過程中,一旦發(fā)現有涉嫌違反國家禁止進出口規(guī)定的貨物,有權采取扣留、沒收等行政措施。 2.限制進出口貨物的范圍及其管理 (1)限制進出口貨物的具體范圍。根據我國《對外貿易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屬于該條所述情形之一的貨物,均由國家實行限制進出口。 對于屬于限制進出口的貨物,國家通過相關目錄來劃定或調整這類貨物的具體范圍?!吨腥A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明確規(guī)定:限制進出口的貨物目錄,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經濟管理部門制定、調整并在實施前一定期限內公布。 (2)限制進出口貨物的管理。我國對于限制進出口貨物的管理按其限制方式主要分為兩種:進出口配額限制和進出口非配額限制。另外,我國還規(guī)定,為履行紡織品雙邊協議,對于輸往設限國家協議項下的紡織品實行出口被動配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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