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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依法應當賠償,如果工資未發(fā)的,可以扣除部分工資;如果辭職的,仍然應當賠償。但具體的數額應當協商確定,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請參考以下法律資料:《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
工作中不慎給公司造成損失,勞動者是否應該賠償用人單位要視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1、勞動者故意造成的損失需要100%全額賠償用人單位,比如因為心情不好,故意破壞用人單位的產品、設備等;并且用人單位依據規(guī)定,參照公司規(guī)章
一、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了怎么處理 1、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了那么可以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數額賠償,也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賠償損失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3、關于賠償,我覺得根本不應該讓你賠償,因為很多意想不到的風險,不是單獨一個人面對的。有的大公司的船務部,船務員不小心出錯,最后導致的損失比你這個大的多,也沒讓船務員全額承擔這個損失或賠償金額什么的,我覺得
不管責任的歸屬是怎樣,你需要積極配合公司的處理措施,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并采取積極的措施進行補救和彌補。同時,你也需要調整自己的態(tài)度和工作方式,盡可能避免再次犯錯,并爭取在工作中表現出更高的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
具體如下:1、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則全額賠償;2、若重大過失造成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賠償,具體標準不同。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3、若一般過失
外貿業(yè)務員在工作中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該怎樣賠償?
一、公司在做假賬 民企公司有兩套賬已是普遍現象,外賬要做虧或微利,目的是逃稅;內賬把老板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在一起,方便老板轉移公司財產,即逃稅又方便挪用。這類公司一直在虧損,但不會倒閉,因為一旦無法經營,老板
一體化的薄弱直接導致了海外經營的企業(yè)處于水深火熱之中,被拖入虧損的泥潭,將成為母公司。 因此,從總體來看,中國企業(yè)海外投資事業(yè)是一個必然的趨勢,但具體到企業(yè),實現跨越式發(fā)展的不切實際的追求,并沒有一定量的國際投資經驗,面臨的
一、外貿獨立站:傳統(tǒng)的外貿工廠,都喜歡在B2B平臺上發(fā)布產品信息從而尋找客戶,但是對于平臺規(guī)則越來越多,對流量的控制也是非常嚴格。這時候,就需要做自己的外貿獨立站,通過谷歌seo優(yōu)化,來接外貿的訂單。二、sem廣告投放:
公司想要做外貿生意,必須要有精通外貿業(yè)務的外貿員,如果公司沒有這類業(yè)務人員,那就必須通過招聘或者獵頭推薦的方式獲得這類專業(yè)人才,公司的外貿生意才可以打開局面。有必要增加專業(yè)的外貿員。即便公司現在虧損,我認為在配備
公司想要做外貿買賣,務必要有熟練外貿業(yè)務的外貿員,假如公司并沒有這類業(yè)務員,那么就務必根據招騁或是獵頭公司強烈推薦的形式得到這類專業(yè)性人才,公司的外貿買賣才可以開啟局勢大家公司當時也是領導干部自身做兼職做外貿買賣,
要知道,把中國生意做好了,一樣可以讓公司贏利,還能支撐點公司擴展外貿業(yè)務,這也是公司生存和發(fā)展的計劃,因此我認為大家公司也應當考慮到國外貿易。我認為大家公司一定要開發(fā)設計兩三個關鍵的大顧客,不論是中國的也是海外
公司做外貿但訂單怎么都起不來,公司一直處于虧損狀態(tài),問題出自哪里?
離職后提成也應該正常的給員工發(fā)放,提成也屬于正常的工資所得。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合同中有約定提成,并且勞動者有證據證明提成的事實存在的,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提成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進
業(yè)務員的工資計算方式都是這樣計算的:底薪+提成+獎金,至于各部分是多少就要看勞動者從事的行業(yè)了,勞動者的業(yè)務相對比較大的話,那么業(yè)務做起來也比較難,相應的底薪提成獎金也比較多,相反則就會較少。一般情況下底薪是比較
離職后提成也應該正常的給員工發(fā)放,提成也屬于正常的工資所得。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合同中有約定提成,并且勞動者有證據證明提成的事實存在的,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提成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
3. 按照公司政策:有些公司可能有統(tǒng)一的提成計算政策,不論是銷售還是其他崗位,提成計算方式都是固定的。這種情況下,離職時的提成計算通常會按照公司政策執(zhí)行。重要的是,在離職前仔細閱讀和理解勞動合同中關于提成的條款,并
只要是在離職前由你所完成的訂單,都應該給你提成的。不過有時候也看老板人品,如果老板耍賴的話那就比較麻煩了。
法律分析:可以拿提成,這是個人合法所得。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用人單位克扣勞動者的工資是違法的,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您好,親,很高興由我來為您解答。理論上來說,離職后原來的項目提成是能拿的,因為這也屬于勞動報酬,單位無權扣押。但在實務當中,這一塊往往會很扯皮。 第一,要看勞動者和單位就項目提成方面有沒有明確約定。
展覽會業(yè)務中途離職,是否有提成
公司想要做外貿買賣,務必要有熟練外貿業(yè)務的外貿員,假如公司并沒有這類業(yè)務員,那么就務必根據招騁或是獵頭公司強烈推薦的形式得到這類專業(yè)性人才,公司的外貿買賣才可以開啟局勢大家公司當時也是領導干部自身做兼職做外貿買賣,但因為并沒有觸碰過外貿業(yè)務,且英語水平不合格,因此逐漸的情況下外貿業(yè)務壓根沒法做,公司試著了一段時間都沒實際效果。 最終帶領一商議,覺得或是要技術專業(yè)的外貿職工才可以出銷售業(yè)績,因此大家人事部就下手從兩領域進行招聘人才,一方面從人才市場上招騁具備技術專業(yè)經歷的外貿員,另一方面從獵頭公司找了2個杰出外貿員,公司給外貿員承諾的抽成也較為有競爭能力。就是這樣不上一年的時長,公司的外貿業(yè)務就打開了局勢。假如你再次做原來商品的出入口,提議撇開原來的開發(fā)客戶方式。 跟朋友領導干部多溝通交流找尋其他方式開發(fā)客戶,參與一些展覽會,有標準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到價格國外展會或是交貨拜訪客戶,實際效果會非常好的!構思一變銷售市場一片,平常多做心中有數,根據一些外國網站,社區(qū)論壇,貼子把自己的設備和公司裝進去,有志者事竟成的!國營企業(yè)比私人企業(yè)的狀況好一點,由于我覺得許多國營企業(yè),他不但是一個人,它是幾級的公司都好。 他都是有好多好多同級公司,下屬公司,總之便是一個十分巨大的管理體系,真話說,大家都必須貨品,如果是2個國營企業(yè),您有我的商品,我有你要的原材料,我們兩個就制成買賣了。再講,假如我們是國營企業(yè),那么就背調這件事情也降低了許多,步驟自然也是這些步驟,可是問題便是在實際操作中會比較順利。千萬別打價格戰(zhàn),千萬不要打價格戰(zhàn),價錢并沒有最少,僅有更低。1、外貿業(yè)務員因為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可以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賠償; 2、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外貿業(yè)務員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外貿業(yè)務員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3、法律法規(guī)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外貿業(yè)務員因為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可以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賠償。 2、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外貿業(yè)務員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外貿業(yè)務員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3、法律法規(guī)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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