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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中葉以后,由于陸上絲路的河西和隴右被吐蕃勢力占據(jù),因此,海上絲路興起,取代了陸上絲路,導致中國與 *** 世界的交通和貿易往來就由陸路轉向海路。 當時,各國商賈在唐朝“除舶腳、收市、進舉外,任其來往通流,自為交易,不得重加率
1、西漢:①張騫通西域后,漢朝的使者、商人接踵西行;②通過絲綢之路與中亞、西亞、南亞諸國進行頻繁的經(jīng)濟文化交流;③通過海上絲綢之路與南海諸國即印度半島等地進行經(jīng)常的貿易往來。2、隋唐:①對外貿易繁榮;②唐政府鼓勵各
北宋政府在廣州、杭州等地設置"市舶司",負責管理對外貿易和事務,征收商稅。南宋海外貿易的重要港口有廣州、泉州、明州等,泉州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國際貿易港。南宋政府采取鼓勵外商的政策,在一些港口設有番坊,有外商長期在
唐朝置,以中蕃舶。右威衛(wèi)中郎將周慶立為安南市舶使,與波斯僧廣造奇巧,以備進內。代宗廣德元年(763)宦官舶使呂太一愛廣南節(jié)度使張休,故縱部下大掠廣州。宋朝亦置,為市舶司主管,掌海外貿易事。唐朝設市舶使在唐高
唐朝時,開擴絲綢之路,在港口設置對外貿易機構稱,官員稱為?
使朝廷獲得的收入愈來愈多。于是,唐朝專門設立了管理對外貿易事務的機構——“市舶司”。市舶司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
市舶司是唐朝設立的。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明清兩朝反復“海禁”。明洪武三年(1370年)“罷太倉黃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銷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
市舶司是唐朝設立的。市舶司是中國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設立的管理海上對外貿易的官府,相當于海關,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在宋代出現(xiàn),以及在明代早期達到巔峰時期。唐玄宗開元間,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
“市舶”是唐時對中外互市商船的統(tǒng)稱。為了有效地對海外貿易進行管理,唐政府在廣州設立專門檢查出入海港船舶、征收商稅、管理外商的官署市舶使。市舶使這一機構的設立,一方面說明海外貿易在唐朝社會經(jīng)濟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
2、市舶使是官名,唐高宗顯慶六年,創(chuàng)設市舶使于廣州,總管海路邦交外貿,派專官充任;市舶使的職責主要是向前來貿易的船舶征收關稅,代表宮廷采購一定數(shù)量的舶來品,管理商人向皇帝進貢的物品,對市舶貿易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
在唐朝時期,為了促進對外貿易,設立了一些港口和對外貿易機構。其中,港口設置對外貿易機構稱為"市舶司",官員稱為"市舶使"。市舶司是負責管理和監(jiān)督對外貿易的機構,負責處理進出口貨物、海運安全、海關征稅等事宜。市舶使
唐朝主管對外貿易部門是 叫市舶使還是叫市舶司
在唐朝時期,為了促進對外貿易,設立了一些港口和對外貿易機構。其中,港口設置對外貿易機構稱為"市舶司",官員稱為"市舶使"。市舶司是負責管理和監(jiān)督對外貿易的機構,負責處理進出口貨物、海運安全、海關征稅等事宜。市舶使
為了有效地對海外貿易進行管理,唐政府在廣州設立專門檢查出入海港船舶、征收商稅、管理外商的官署市舶使。市舶使這一機構的設立,一方面說明海外貿易在唐朝社會經(jīng)濟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說明唐朝的海外貿易活動已經(jīng)納入規(guī)范管
于是,唐朝專門設立了管理對外貿易事務的機構——“市舶司”。市舶司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
唐朝當時設立的管理對外貿的機構是市舶司。唐朝時設置的市舶司是我國歷史上最早設置的管理對外貿易的官署。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明清兩朝反復"海禁"。明洪武三年(
唐朝時期政府設置什么機構來管理對外貿易?
使朝廷獲得的收入愈來愈多。于是,唐朝專門設立了管理對外貿易事務的機構——“市舶司”。市舶司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
市舶司是宋朝對外貿易機構,市舶司的長官稱市舶使,一般由該地知州兼任。而唐朝主管對外貿易的機構稱互市監(jiān)?;ナ斜O(jiān):官署名,也是官名。隋代在西北設“交市監(jiān)”,和突厥族貿易。唐初改為互市監(jiān)。后曾改稱通市監(jiān),掌管陸
在唐朝時期,為了促進對外貿易,設立了一些港口和對外貿易機構。其中,港口設置對外貿易機構稱為"市舶司",官員稱為"市舶使"。市舶司是負責管理和監(jiān)督對外貿易的機構,負責處理進出口貨物、海運安全、海關征稅等事宜。市舶使
解答:市舶司 中國市舶司制度始于唐代,終止于明代.市舶司是中國古代對海運進出境的專職管理機構.中國對外貿易的發(fā)展是從漢代開始的,但這時的貿易是以陸地為主.雖然漢武帝時期開始有了官營的海外貿易,但漢代的海路貿易還很
唐朝管理對外貿易的機構是?
“市舶”是唐時對中外互市商船的統(tǒng)稱。為了有效地對海外貿易進行管理,唐政府在廣州設立專門檢查出入海港船舶、征收商稅、管理外商的官署市舶使。市舶使這一機構的設立,一方面說明海外貿易在唐朝社會經(jīng)濟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
市舶司是唐朝設立的。市舶司是中國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設立的管理海上對外貿易的官府,相當于海關,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在宋代出現(xiàn),以及在明代早期達到巔峰時期。唐玄宗開元間,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
在唐朝時期,為了促進對外貿易,設立了一些港口和對外貿易機構。其中,港口設置對外貿易機構稱為"市舶司",官員稱為"市舶使"。市舶司是負責管理和監(jiān)督對外貿易的機構,負責處理進出口貨物、海運安全、海關征稅等事宜。市舶使
于是,唐朝專門設立了管理對外貿易事務的機構——“市舶司”。市舶司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
于是,唐朝專門設立了管理對外貿易事務的機構——“市舶司”。市舶司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
唐朝時設立管理對外貿易的機構是什么?
市舶使 自唐以來,中國海外貿易發(fā)達。唐朝后期南方商業(yè)貿易繁榮,廣州是重要港口,外商云集,在此居住的外國商人很多,貿易數(shù)額巨大?!笆胁啊笔翘茣r對中外互市商船的統(tǒng)稱。為了有效地對海外貿易進行管理,唐政府在廣州設立專門檢查出入海港船舶、征收商稅、管理外商的官署市舶使。市舶使這一機構的設立,一方面說明海外貿易在唐朝社會經(jīng)濟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說明唐朝的海外貿易活動已經(jīng)納入規(guī)范管理的軌道。市舶司 中國市舶司制度始于唐代,終止于明代。市舶司是中國古代對海運進出境的專職管理機構。中國對外貿易的發(fā)展是從漢代開始的,但這時的貿易是以陸地為主。雖然漢武帝時期開始有了官營的海外貿易,但漢代的海路貿易還很不發(fā)達。隋代中國的海外貿易雖有進一步的發(fā)展,也仍沒有占主要地位。到唐宋時期,特別是宋朝,情況就有了很大的變化,海外貿易在中國對外貿易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海路貿易的興起和蓬勃發(fā)展,使朝廷獲得的收入愈來愈多。于是,唐朝專門設立了管理對外貿易事務的機構——“市舶司”。 市舶司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
市舶司 中國市舶司制度始于唐代,終止于明代。市舶司是中國古代對海運進出境的專職管理機構。中國對外貿易的發(fā)展是從漢代開始的,但這時的貿易是以陸地為主。雖然漢武帝時期開始有了官營的海外貿易,但漢代的海路貿易還很不發(fā)達。隋代中國的海外貿易雖有進一步的發(fā)展,也仍沒有占主要地位。到唐宋時期,特別是宋朝,情況就有了很大的變化,海外貿易在中國對外貿易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海路貿易的興起和蓬勃發(fā)展,使朝廷獲得的收入愈來愈多。于是,唐朝專門設立了管理對外貿易事務的機構——“市舶司”。 市舶司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
答案A 自唐以來,中國海外貿易發(fā)達。唐朝后期南方商業(yè)貿易繁榮,廣州是重要港口,外商云集,在此居住的外國商人很多,貿易數(shù)額巨大。“市舶”是唐時對中外互市商船的統(tǒng)稱。為了有效地對海外貿易進行管理,唐政府在廣州設立專門檢查出入海港船舶、征收商稅、管理外商的官署市舶使。市舶使這一機構的設立,一方面說明海外貿易在唐朝社會經(jīng)濟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說明唐朝的海外貿易活動已經(jīng)納入規(guī)范管理的軌道。 參考:http://www.zuoyebao.com/q/17245
市舶司 中國市舶司制度始于唐代,終止于明代。市舶司是中國古代對海運進出境的專職管理機構。中國對外貿易的發(fā)展是從漢代開始的,但這時的貿易是以陸地為主。雖然漢武帝時期開始有了官營的海外貿易,但漢代的海路貿易還很不發(fā)達。隋代中國的海外貿易雖有進一步的發(fā)展,也仍沒有占主要地位。到唐宋時期,特別是宋朝,情況就有了很大的變化,海外貿易在中國對外貿易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海路貿易的興起和蓬勃發(fā)展,使朝廷獲得的收入愈來愈多。于是,唐朝專門設立了管理對外貿易事務的機構——“市舶司”。 市舶司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
市舶司 中國市舶司制度始于唐代,終止于明代。市舶司是中國古代對海運進出境的專職管理機構。中國對外貿易的發(fā)展是從漢代開始的,但這時的貿易是以陸地為主。雖然漢武帝時期開始有了官營的海外貿易,但漢代的海路貿易還很不發(fā)達。隋代中國的海外貿易雖有進一步的發(fā)展,也仍沒有占主要地位。到唐宋時期,特別是宋朝,情況就有了很大的變化,海外貿易在中國對外貿易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海路貿易的興起和蓬勃發(fā)展,使朝廷獲得的收入愈來愈多。于是,唐朝專門設立了管理對外貿易事務的機構——“市舶司”。 市舶司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
市舶司是中國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設立的管理海上對外貿易的官府,相當於現(xiàn)在的海關。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明清兩朝反復“海禁”。明洪武三年(1370年)“罷太倉黃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銷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市舶司。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撤銷全部市舶司,設立江、浙、閩、粵四處海關。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在蘇州親眼目睹洋商船只絡繹不絕,引起警覺,下旨除粵海關外,撤銷所有其他海關。是為“一口通商”[1] 。 負責對外(海上)貿易之事。唐時對外開放,外商來貨貿易,廣州等城市就成了重要通商口岸,國家在此設市舶司,或特派,或由所在節(jié)度使兼任。始于唐,盛于宋,至明末逐漸萎縮。清時設海關而廢市舶司。其職掌檢查進出船舶蕃貨、征榷、抽解、貿易諸事。 唐朝 唐高宗顯慶六年(661),創(chuàng)設市舶使于廣州,總管海路邦交外貿,派專官充任。市舶使的職責主要是:向前來貿易的船舶征收關稅,代表宮廷采購一定數(shù)量的舶來品,管理商人向皇帝進貢的物品,對市舶貿易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是市舶司的前身。 宋代重視海外貿易,開寶四年(公元971年)在廣州設市舶使,掌海上貿易?;兆诔鐚幵昶咴掠衷诤贾荨⒚髦荩ń駥幉ǎ?、溫州、密州(今山東膠縣)、秀州(今上海淞江縣)等地設市舶司,負責檢查進出船只商貨、收購專賣品、管理外商。建炎(公元1127—1130年)初罷閩、浙市舶司,職歸轉運司。元同宋制,世祖時,于廣東置市舶提舉司,武宗至大時(公元1308—1310年)罷。仁宗弛禁,改立泉州、廣州、慶元三市舶提舉司,掌發(fā)放船舶出海公檢、公憑,檢查出海船舶及管理所轄口岸船只事宜。明代于沿海各處置市舶提舉司,掌海外各國朝貢市易之事。嘉靖后,僅留廣東一處。清初實行關閉政策,對外通商口岸僅限澳門一地。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弛禁,開廣州、漳州、寧波、云臺山(今連云港)四口貿易。乾隆時僅留廣州一口通商。鴉片戰(zhàn)爭后,設稅務司、總稅務司管理海關諸事,大權落入洋人之手。 宋代 北宋開寶四年(971)設市舶司于廣州﹐以后隨著海外貿易的發(fā)展﹐陸續(xù)于杭州﹑明州(今浙江寧波)﹑泉州﹑ 市舶司 密州(今山東諸城)設立市舶司。除廣州市舶司外﹐其余幾處在政和二年(1112)前曾一度被停廢。三年﹐宋政府在秀州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縣)設市舶務。南宋建炎二年(1128)復置兩浙﹑福建路提舉市舶司。從此﹐又恢復了兩浙﹑福建﹑廣南東路三處市舶司并存的局面。干道二年(1166)﹐罷兩浙路提舉市舶司。北宋中期以前﹐各處市舶機構皆稱為市舶司。北宋末大觀元年(1107)始將各處管理外貿的機構改稱“提舉市舶司”﹐而將各港口的市舶司改稱市舶務。南宋前期﹐兩浙﹑福建﹑廣南東路的市舶司通稱“三路市舶司”或“三路市舶”。罷兩浙路市舶司后﹐原屬兩浙路市舶司各港口市舶機構只稱“場”或“務”。福建﹑廣南東路市舶司設在泉州﹑廣州﹐下設場﹑務。 宋代市舶官制變化十分頻繁。北宋前期﹐市舶司由所在地的行政長官和負責地方財政的轉運使共同領導﹐而由中央政府派人管理具體事務。元豐三年(1080)﹐免除地方行政長官的市舶兼職﹐而由轉運使直接負責市舶司事務。后又專設提舉官。南宋時﹐各處市舶司曾一度并歸轉運司﹐或由提點刑獄司﹑提舉茶事司兼管﹐但為時不長。兩浙路各處市舶務的“抽解職事”由地方官負責。福建﹑廣南東路的市舶司仍設“提舉市舶”一職。 宋代沒有關于市舶制度的統(tǒng)一﹑完整的規(guī)定﹐市舶司的職責主要包括﹕根據(jù)商人所申報的貨物﹑船上人員 市舶司 及要去的地點﹐發(fā)給公憑(公據(jù)﹑公驗)﹐即出海許可證﹔派人上船“點檢”﹐防止夾帶兵器﹑銅錢﹑女口﹑逃亡軍人等﹔“閱實”回港船舶﹔對進出口的貨物實行抽分制度﹐即將貨物分成粗細兩色﹐官府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這實際上是一種實物形式的市舶稅﹔所抽貨物要解赴都城(抽解)﹔按規(guī)定價格收買船舶運來的某些貨物(博買)﹔經(jīng)過抽分﹑抽解﹑博買后所剩的貨物仍要按市舶司的標準﹐發(fā)給公憑﹐才許運銷他處。 主持祈風祭海。 市舶收入是宋王朝財政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北宋中期﹐市舶收入達四十二萬緡左右。南宋前期﹐宋王朝統(tǒng)治危機深重﹐市舶收入在財政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南宋初年﹐歲入不過一千萬緡﹐市舶收入即達一百五十萬緡。在一定程度上支撐著財政。宋政府還通過出賣一部分舶物增加收入。太平興國二年(977)﹐初置香藥榷易署﹐當年獲利三十萬緡。 宋代的造船技術十分發(fā)達﹐所造海舶載重量可達五千石(三百噸)。北宋后期﹐指南針已廣泛應用于航海﹐還出現(xiàn)了記載海路的專書──《針經(jīng)》。與宋王朝有海上貿易的達五十個國以上﹐進出口貨物在四百種以上。進口貨物主要為香料﹑寶物﹑藥材及紡織品等﹐出口貨物主要是紡織品﹑農產品﹑陶瓷﹑金屬制品等。 宋王朝對海外貿易十分重視﹐南宋時期更是如此。對市舶司中能招徠商舶的有功人員﹐往往給予獎勵﹐對營私舞弊的行為也曾三令五申加以禁止。
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唐玄宗開元間(713~741),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 宋北宋開寶四年(971)設市舶司于廣州,以后隨著海外貿易的發(fā)展,陸續(xù)于杭州、明州(今浙江寧波)、泉州、密州(今山東諸城)設立市舶司。除廣州市舶司外,其余幾處在政和二年(1112)前曾一度被停廢。三年,宋政府在秀州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縣)設市舶務。南宋建炎二年(1128)復置兩浙、福建路提舉市舶司。從此,又恢復了兩浙、福建、廣南東路三處市舶司并存的局面。乾道二年(1166),罷兩浙路提舉市舶司。北宋中期以前,各處市舶機構皆稱為市舶司。北宋末大觀元年(1107)始將各處管理外貿的機構改稱“提舉市舶司”,而將各港口的市舶司改稱市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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