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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CIF僅適用于海運。3、承擔的責任不同 DAP是買方負責購買保險和支付海運費,如果在海運過程中出現(xiàn)問題,是賣方負責與船公司和保險公司溝通。CIF是買方代賣方購買保險和支付海運費,如果在海運過程中出現(xiàn)
FCA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公路、鐵路、江河、海洋、航空運輸以及多種聯(lián)運。dap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lián)運方式及海運。3、賣家承擔的費用不同:FCA賣方必須自擔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接管為止的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
1、DAP的有關規(guī)定: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進口費用除外)。 該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lián)運和海上運輸。2、DDU的相關規(guī)定:買方必須承擔由于未能及時處理進口清關而產(chǎn)生的額外費用和風險。
DAP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的到達車輛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lián)運
該貿(mào)易術語賣方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的到達車輛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lián)運方式及海運。DAP貿(mào)易術語賣方義務 1、必須簽訂運輸合同。2、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
DAP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是實際交貨,且對于賣方來說,所承擔的費用和風險加大了——運費除了從起運港(或起運地)到目的港的運費外,還要承擔從目的港到客戶指定接貨地點的運費,以及這一段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貨物損失的風險。
DAP貿(mào)易術語適合任何一種運輸方式嗎
《1941年美國對外貿(mào)易定義修訂本》對FOB的解釋分為六種,其中只有:指定裝運港船上交貨” (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與《2000年通則》對FOB術語的解釋相近。所以,《1941年美國對外貿(mào)易定義修訂本》對FOB的解釋與運用,同
《1941年美國對外貿(mào)易定義修訂本》對FOB的解釋分為六種,其中只有:指定裝運港船上交貨”(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與《2000年通則》對FOB術語的解釋相近。所以,《1941年美國對外貿(mào)易定義修訂本》對FOB的解釋與運用,同國際
ABCDE
《1941年美國對外貿(mào)易定義修訂本》對FOB的解釋分為六種其中只有:指定裝運港船上交貨”(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與《2000年通則》對FOB術語的解釋相近?!?000通則》對FOB的解釋,FOB術語只適用于海運和內(nèi)河
《2000通則》中的FOB僅僅適應于水上運輸,而《1941年美國對外貿(mào)易定義修訂本》中的FOB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同時《1941年美國對外貿(mào)易定義修訂本》又有一個FOBvessle,它僅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所以《2000通則》中的FOB相當于《1
比較《2000年通則》與《1941年定義》對FOB價格術語解釋的異同
F組: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指定裝運港的船邊或駁船內(nèi)交貨,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xù)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xù),買方承擔自裝運港船邊(或駁船)起的一切費用和
11.FAS(Free Alongside Ship)是國際貿(mào)易術語之一,《2000年國際貿(mào)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2000)對其規(guī)定如下:“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船邊,即完成交貨。買方必須承擔自那時起
1、E組術語:EXW(啟運)(發(fā)貨合同)EXW EX WORKS(…named place),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2、F組術語:FCA;FAS;FOB(主要運費未付術語)(裝運合同)FCA Free Carrier(…named place),即貨交承運人(…
1.E組(啟運)E組僅包括EXW(工廠交貨)一種貿(mào)易術語。當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點(如工廠、工場或倉庫等)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賣方不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的清關手續(xù)以及將貨物裝上任何運輸工具。EXW術語是
E組僅包括EXW(工廠交貨)一種貿(mào)易術語。當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點(如工廠、工場或倉庫等)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賣方不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的清關手續(xù)以及將貨物裝上任何運輸工具。EXW術語是賣方承擔責任最小
13種國際貿(mào)易術語的分組
談論一個貿(mào)易方式條款時,主要是從風險和責任兩方面區(qū)分:FOB:(FreeOnBoard)指裝運港船上交貨,也就是賣方將貨交給船公司便自由了,其責任劃分以“船弦為界”。賣方負責備好貨、裝船、出口清關、憑單交貨、越過船舷前
船上交貨,簡稱為FOB(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的首字母縮寫),是國際貿(mào)易中常用的貿(mào)易術語之一。按“船上交貨”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契約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
FOB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習慣稱為裝運港船上交貨。FOB 也稱“離岸價”。按FOB成交,由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以船舷線為分界
FOB(Free On Board),也稱船上交貨價,是國際貿(mào)易中常用的貿(mào)易術語之一。FOB交易按離岸價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買方必須
船上交貨的對FOB的解釋
FOB(FreeOnBoard的首字母縮寫),也稱“離岸價”,是國際貿(mào)易中常用的貿(mào)易術語之一。按離岸價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
FOB(FreeOnBoard的首字母縮寫),也稱“離岸價”,是國際貿(mào)易中常用的貿(mào)易術語之一。按離岸價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
fob是離岸價格。FOB是Free On Board的縮寫,也稱“離岸價”、“船上交貨價格”,F(xiàn)OB費用是國際貿(mào)易中常用的貿(mào)易術語之一。離岸價格亦稱船上交貨價格。是賣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港口把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運載工具上,負擔貨物裝上運載
FOB報價,也稱“離岸價”,是國際貿(mào)易中常用的貿(mào)易術語之一。FOB(Free On Board的首字母縮寫),按離岸價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
FOB是國際貿(mào)易中常用的貿(mào)易術語之一。FOB的全稱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習慣稱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按此術語成交,由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規(guī)
國際貿(mào)易術語FOB是什么意思?
現(xiàn)將解釋貿(mào)易術語的各種國際貿(mào)易慣例,分別簡介如下: 一、《1990年國際貿(mào)易術語解釋通則》 《1990年國際貿(mào)易術語解釋通則》是在《1980年國際貿(mào)易術語解釋通則》的基礎上修訂公布的,該《通則》于1990年7月1日生效。 (一)修訂《1980
有關貿(mào)易術語的國際貿(mào)易慣例主要有以下三種:一、《1932年華沙—牛津規(guī)則》〔Warsaw-Oxford Rules 1932〕《華沙一牛津規(guī)則》是國際法協(xié)會專門為解釋CIF合同而制定的。19世紀中葉,CIF貿(mào)易術語開始在國際貿(mào)易中得到廣泛采用,然而
解釋了EXW,F(xiàn)OB,F(xiàn)AS,C&F,CIF和Ex Dock六種貿(mào)易術語。其中FOB又有六個變種,它的使用范圍,包括內(nèi)陸和港口,與INCOTERMS有明顯分歧,要特別注意。3.《2000年國際貿(mào)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國際商會《2000年國際貿(mào)易
國際貿(mào)易主要慣例如下:在國際貿(mào)易中通行的主要慣例均由國際商會制定,主要有:(1)《國際貿(mào)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年)。(2)《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1993年)。(3)《托收統(tǒng)一規(guī)則》(1995年)。(4)《國際保付代理慣例規(guī)
由誰制定的 有關貿(mào)易術語的國際貿(mào)易慣例主要有3種:(1)《1932年華沙-牛津規(guī)則》,專門解釋CIF術語;(2)《1941年美國對外貿(mào)易定義修訂本》,它對下列6種貿(mào)易術語作了解釋:Ex Point of Origin(產(chǎn)地交貨)、FOB(在運輸工具上交貨)、FAS(
6、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xù)并支付保險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
有關貿(mào)易術語的國際慣例主要有哪幾種?分別解釋哪些術語?由誰制定的
FOB(貿(mào)易術語)一般指船上交貨價。 船上交貨價亦稱“離岸價”。國際貿(mào)易術語之一。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該點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此外賣方必須辦理貨物出口相關手續(xù)。本術語僅適用于海運或內(nèi)河運輸。 貨交承運人是國際貿(mào)易價格術語之一。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xù),即完成交貨。交貨地點的選擇對于在該地點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會產(chǎn)生影響。若交貨地點為賣方所在地,則當貨物被裝上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代表買方的其他人提供的運輸工具時,即視為已履行了交貨義務。 否則,當貨物在賣方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貨而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照管時,即視為已履行了交貨義務,賣方不負責卸貨。本術語只限于海運、內(nèi)河運輸范圍。 FOB中的國內(nèi)費用包括: 1、加工整理費用。 2、包裝費用。 3、保管費用(倉儲/租,火險等)。 4、國內(nèi)運輸費用(倉至碼頭)。 5、證件費用(包括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產(chǎn)地證費、許可證費、保管費等)。 6、裝船費(裝船、起吊費和駁船費等)。 7、銀行費用(貼現(xiàn)利息、手續(xù)費等)。 8、預計損耗(耗損、短損、漏損、破損、變質(zhì)等)。 9、郵電費(電報、電話、電件、傳真、電子郵件等費用)。 以上內(nèi)容參考 百度百科-FOB費用;百度百科-FOBFOB(FreeOnBoard的首字母縮寫),也稱“離岸價”,是國際貿(mào)易中常用的貿(mào)易術語之一。 按離岸價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運港被裝上指定船時,風險即由賣方轉(zhuǎn)移至買方。 《1941年美國對外貿(mào)易定義修訂本》對FOB的解釋分為六種,其中只有:指定裝運港船上交貨”(FOBVessel,"namedportofshipment”)與《2000年通則》對FOB術語的解釋相近。所以,《1941年美國對外貿(mào)易定義修訂本》對FOB的解釋與運用,同國際上的一般解釋與運用有明顯的差異,這主要表現(xiàn)在下列幾方面: 1.美國慣例把FOB籠統(tǒng)地解釋為在某處某種運輸工具上交貨,其適用范圍很廣,因此,在同美國、加拿大等國的商人按FOB訂立合同時,除必須標明裝運港名稱外,還必須在FOB后加上“船舶”(Vessel)字樣。如果只訂為“FOBSanFrancisco”而漏寫“Vessel”字樣,則賣方只負責把貨物運到舊金山城內(nèi)的任何處所,不負責把貨物運到舊金山港口并交到船上。 2.在風險劃分上,不是以裝運港船舷為界,而是以船艙為界,即賣方負擔貨物裝到船艙為止所發(fā)生的一切丟失與損壞。 3.在費用負擔上,規(guī)定買方要支付賣方協(xié)助其進口單證的單證費用以及進口稅和產(chǎn)生的其他費用。
))的FOB術語比較 第一,《2000年通則》與《定義修正本》關于FOB術語的范圍不同。 《2000年通則》中的FOB,只有一種形式,是一個完整并有確切內(nèi)涵的貿(mào)易術語,即船上交貨,買賣雙方之間的責任、費用和風險劃分界限是裝運港的船舷,我國實業(yè)界通常稱為“離岸價格”?!抖x修正本》中的FOB有六種形式,僅有FOB則不完整,沒有確切的內(nèi)容,必須在FOB后附加說明。因而兩個慣例中的FOB囊括的范圍不同,也就決定了兩者性質(zhì)的不同。 第二,《2000年通則》中的FOB與《定義修正本》中FOB的第五種形式FOB VESSEL的異同。 《2000年通則》中的FOB,賣方需負責出口清關,而FOB VESSEL中,賣方卻沒有辦理出口清關手續(xù)及繳納關稅的義務。 《2000年通則》中的FOB賣方必須“給予買方關于貨物已交至船上的充分的通知”,以便于買方辦理投保并做好接貨的準備工作,《定義修訂本》中的FOB則沒有作出這樣具體的規(guī)定。 二、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稱“成本加運保費”或“保險費、運費在內(nèi)價”,使用此條件要注明目的港。 使用這一術語,賣方負責租船或訂艙,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或期間內(nèi)將貨物裝上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舶,負擔貨物裝上船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支付運費,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 這一術語也只適用于海洋和內(nèi)河運輸。 根據(jù)《INCOTERMS 2000》規(guī)定,C.I。F.合同買賣雙方的主要責任如下: 1.賣方必須 (1)負責租船或訂艙,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或期間內(nèi)在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船,支付至目的港的運費,并給予買方充分的通知。 (2)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 (3)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4)負責辦理出口手續(xù),提供出口許可證,支付出口關稅和費用。 (5)負責提供商業(yè)發(fā)票、清潔的、可轉(zhuǎn)讓的已裝船提單和保險單。 2.買方必須 (1)負擔除運費和保險費以外的,貨物在海運途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卸貨費。 (2)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的一切風險。 (3)按照合同規(guī)定支付貨款,并接受符合合同的單據(jù)。 (4)在指定目的港收取貨物,自負風險及費用辦理進口手續(xù)。 采用C.I.F.術語成交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一)租船訂艙問題 賣方應按照通常條件及慣駛航線,用通常類型可供運輸合同貨物之用的海輪,裝運貨物至指定目的港,除非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對于買方事后提出的關于限制裝運船舶的國籍、船型、船齡、船級以及指定裝載某班輪公會的船只等要求,賣方都有權拒絕接受。 C.I.F.合同的賣方也必須給予買方關于貨物已裝上船的充分的通知。 (二)保險險別問題 根據(jù)《INCOTERMS 2000》規(guī)定,賣方只需要投保保險公司責任范圍最小的一種險別,而最低投保金額應為合同規(guī)定的價款加成10%,同時須以合同貨幣投保。 (三)卸貨費用負擔問題 在裝運港的裝船費應由賣方負擔,至于目的港的卸貨費,按《INCOTERMS 2000》中有關C.I.F.術語的各條規(guī)定由買方支付。但是由于世界各國港口的習慣做法不同,對于卸貨費用誰來負擔的問題仍存在分歧。為了避免在此問題上引起糾紛,便產(chǎn)生了C.I.F.的幾種變形,它們主要有: (1)C.I.F。 Liner Terms(班輪條件):指卸貨費按班輪條件辦理,即由賣方負擔卸貨費。 (2)C.I.F。 Landed.(卸到岸上):指由賣方負擔卸貨費,包括駁船費和碼頭費。 (3)C.I.F. Ex tackle(吊鉤交貨):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船艙吊起,卸離吊鉤。如果船舶靠不上碼頭,那么,應由買方自費租用駁船,賣方只負責將貨卸到駁船上。 (4)C.I.F。 Ex ship's hold(艙底交貨):指貨物運抵目的港后,自船艙底起吊直到卸到碼頭的卸貨費均由買方負擔。 C.I.F.的變形只是為了說明卸貨費用的負擔問題,并不改變C.I.F.術語交貨地點和費用劃分的界限。 (四)象征性交貨問題 按照C.I.F.術語,賣方在規(guī)定日期或期限內(nèi),在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船上即為履行交貨義務。即C.I.P.合同的賣方是憑單履行交貨任務的,是象征性交貨(Symbolic Delivery)。 象征性交貨是針對實際交貨(Physical Delivery)而言。前者指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地點完成裝運,并向買方提交合同規(guī)定的,包括物權憑證在內(nèi)的有關單據(jù),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而無需保證到貨。后者則是指賣方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將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貨物提交給買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單代替交貨。
ABCDE
DAP(delivered at place)是《INCOTERMS201》中一種新的貿(mào)易術語。其含義為:目的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jīng)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通俗地說,DAP就是賣方負責將貨物運送到買方(進口國境內(nèi))的接貨地點,并承擔整個運輸中的費用和風險。但不負責與進口清關相關的責任。 DAP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
貿(mào)易術語dap意思是所在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jīng)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DAP的交貨地點既可以是在兩國邊境的指定地點,也可以是在目的港的船上,也可以是在進口國內(nèi)陸的某一地點。如果買賣雙方希望由賣方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以及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xù),包括支付所有進口關稅,則應該使用DDP術語。 關于買賣雙方義務的規(guī)定 1、風險轉(zhuǎn)移間題 賣方承擔將貨物交給買方控制之前的風險,買方承擔貨物交給其控制之后的風險。 2、通關手續(xù)問題 (1)賣方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日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并且辦理貨物出口以及交貨前通關第三國過坡運輸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xù)。 (2)買方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并且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相關手續(xù)。 3、運物合同和保險合同 (1)賣方負責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合同約定的目的地的特定交貨地點,如對特定交貨地點未作具體規(guī)定。賣方可在指定目的地內(nèi)選擇合適的交貨地點。 (2)賣方對買方無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但應買方要求,在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其辦理保險所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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